婚姻自由的概念与体现方式
杭州余杭刑事律师
2025-04-18
婚姻自由是指个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结婚、与谁结婚以及何时结婚,不受任何外部强制或干涉。这种自由是基本人权的一部分,反映了现代法治社会中对个人选择权的尊重和保障。在法律体系中,婚姻自由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:首先,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都享有结婚的自由。其次,个人可以自主选择配偶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等因素的不合理限制。再者,婚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应当基于个人的真实意愿,而非他人强迫或干预。最后,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,以维护婚姻自由的实现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52条的规定,自然人享有婚姻自主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53条的规定,以财物等手段骗取他人婚姻牟利的,属于非法经营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54条的规定,任何违反婚姻自主原则的婚姻,由婚姻当事人自己负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36条的规定,家庭成员之间施加暴力、胁迫等严重情形的,属于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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